投资观察界7月11日讯(记者:王玲)
改革有待加速向“赋能于民”阶段推进。从理论上分析,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确权颁证”为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奠定了制度基础;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拥有了较为明晰土地财产权利的农民,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并没有因此而获得将手中资产低成本、高效率、有秩序地转变为资本的发展能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也并没有如预期那样在农村内部或城乡之间实现充分流转和优化配置。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和有效的组织载体,拥有了较为明晰财产权利的农民仍然单家独户地面对产权交易市场,仍然难以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产权的合法流转和转让,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发挥。
因此,在大多数地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仍然停留在“还权”阶段,仍然是有权利而无能力,如何加快向“赋能”阶段推进,实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充分运用,仍是一個亟待进一步破解的难题。
——改革的潜在风险有待在深化改革中得到有效破解。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逻辑是通过建立相对明晰和固化的产权制度来稳定生产要素交易的预期和成本,从而实现土地要素公平自由流动。
但现实问题在于,固化的产权制度设计虽然简便而有效率,却可能显著地改变农村社会结构,使土地失去对部分农民的保障功能,损害部分农民的长期利益,激化农村内部矛盾,从而影响到农村社会稳定。
换言之,简单地固化产权的做法,可能对农村社会内部自我平衡机制构成一定冲击,可能会构成短期稳定而长期冲突的矛盾,对这一改革存在的潜在风险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并在深化改革中得到有效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