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15年前,一场开创历史的变革正席卷八闽之地,2001年,福建省武平县在没有任何上级文件指导和现成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在总结捷文村等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先行先试,自此拉开掀开了中国集体林权改革的崭新一页。
影响深远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从捷文这个小山村带头先试,造福福建,惠及中国,成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革命。
根据国家林业局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全国已确权集体林地27.05亿亩,占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积的98.97%;已发放林权证1.01亿本,发证面积累积达26.41亿亩,占已确权林地总面积的97.6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1亿多农户直接受益。
福建永安市联合村古树群中约260年的楠木。
林业现代化发展站上新起点
“八山一水一分田”一直是福建省的真实写照,福建全省林业用地面积1.39亿亩,占土地面积的76.3%,其中90%以上为集体林地。千百年来,靠山吃山是山区人民谋生致富的依托和希望。但是集体林产权归属不清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矛盾,成为摆在广大林农面前的最大难题,他们大都守着“金山银山”过苦日子。
曾亲手主持均山到户工作的福建省武平县捷文村老支书李永兴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也是感慨万千,当时因为管理不严格,乱砍滥伐现象挥之不去,他说:“当时拿斧头的比拿锄头的多,因为他们认为那是国家的树,不砍白不砍。”
为了破解这种局面,一系列配套的政策相应出台。2002年4月,武平县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地林木产权改革的意见”,真正落实林地由村民自己分。
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副司长王俊中评价说,改革尊重了群众的意愿,在捷文村,林地由村民自己分,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如何丈量、好山坏山如何搭配。
200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福建省全面推开。
在认真总结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2009年6月,中央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作出全面部署。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此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福建的林权改革敢于先行先试,勇立潮头,在全国实现了几个率先:一是率先探索林权融资,2004年永安市发放首笔林权证贷款,首开林权抵押贷款的先河,全省持续推进林业金融创新;二是率先成立了省级林权收储机构——福人林木收储有限公司,推动全省成立林权收储机构37家,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收储服务,基本做到重点集体林区全覆盖,给予担保额1.6%的风险补贴;三是率先在武平、武夷山、永安等14个县(市、区)推进江河两岸、水源地、“三沿一环”(沿江、沿河、沿路、环城)等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政府采取赎买、租赁、合作等多种方式收储林权权利人的林权,已完成试点面积10万多亩。
王俊中对此评价说:“福建的改革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战略格局相结合,这更有利于推进改革,有利于各方形成合力。”
福建武平县万安镇捷文村村民李桂林展示林权改革后领到的全国第一本新式林权证。
林改让“不砍树,也致富”变为现实
捷文村曾是远近闻名的穷山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前,人均年收入只有900多元,去年却高达13800多元,增长了14倍多。
林改后拿到第一本林权证的捷文村村民李桂林便是其中的受益者。林改中,李桂林分到了200多亩林地,靠种毛竹和采竹笋,一年也有一万多元的收入。与此同时,他风风火火地发展起林下经济,通过合理利用林下空间,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养殖了一千多只鸡鸭,每年能增收两三万元。
“我们林农刚拿到林权证时,只会计算直接砍树能挣多少钱,现在学会了从经营林下经济的角度算长远账。”李桂林说。
在福建还有很多像李桂林一样的林农因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找到了新的致富门路,真正实现了“不砍树,也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