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观察界7月14日(记者:王玲)
浙江多部门联合出台推进光伏小康工程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统筹规划光伏小康工程项目建设,确保26县(市、区)和金华婺城区、兰溪市、台州黄岩区范围内的2100个扶贫重点村和18万户低收入农户尽早获得收益。鼓励以户为单位,优先使用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新开工的异地搬迁小区一般都应设计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优质耕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米,及时发放光伏小康工程项目补贴资金,优先将光伏小康工程项目纳入全国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及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目录,优先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按时足额结算电费和领取国家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