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楼市接连传来几大消息:国家设立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M2再创历史新低,上海深圳土地供应量明显放大,大佬们纷纷抛售房产,王健林抛售物业、潘石屹不再拿地开发新项目,称房价会跌、万科撤退,转型物流地产。种种迹象表明,楼市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未来我们都会不缺房子?
7月中旬,广州就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提出“租购同权”,随后,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而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则很幸运地成为了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28日,无锡市发布了修订后的《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取消了有关投资、购房落户政策,增设了租赁住宅落户政策,将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扩大至租赁住宅,新政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真人梳理发现,除了无锡,郑州、扬州、济南等多地近期也提出或拟提出“租房可落户”的举措。
其中,郑州明确,在县(市)、上街区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城镇以社区为单位,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在本辖区实际居住但无本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统一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
济南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取消投资纳税、购买房屋等落户限制,对市内五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以外常住户口人员,在该区域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扬州也明确,合法稳定住所,是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住房、国有经济组织产权住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在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
以史为鉴,以邻为镜。上述政策调整的必要性,与预期转换的滞后性之间存在的矛盾,一旦处理不当将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以上世纪80年代的日本,以及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前的美国为例,由于房地产市场始终沉醉于央行不会刺破泡沫的幻觉中,导致泡沫在自我强化的怪圈中越吹越大,及至两国央行终于迫于事态严重,分别在1989—1991年间及2004—2006年间转为连续加息,市场猝不及防下只能以“崩盘”做了结。
当然,中国目前较有利的一点是,留给各方协调步伐的时间还有一些(但绝不是无限期的)。各方要充分利用好这段非常宝贵的缓冲期,积极推动事态向平稳方向发展,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立足及时有效的预期管理,尽可能减缓政策调整可能带来的短期阵痛。
具体而言,这项工作对政策制定者来说,就是要像“权威人士”指出的那样,“要善于进行政策沟通、加强前瞻性指引,提高透明度,减少误读空间,及时纠偏,避免一惊一乍,不搞‘半夜鸡叫’”;对于市场主体来说,就是要善于倾听、领会、理解和尊重政策指引,同时更重要的是,要真正全面、深入、客观、理性地分析、把握市场动向,而不是一厢情愿地沉浸在自己主观乐见的所谓趋势判断中刻舟求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