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下称“工行”)黑龙江省分行有6只金额共54.7亿元的理财产品涉嫌违规。1月12日晚间,黑龙江银监局官网显示,近期该局依法查处了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辖内分支机构违规对公理财事件。
公告信息显示,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至2018年1月11日,黑龙江银监局依法查处了工行黑龙江省辖内分支机构违规对公理财事件。
分行私自扩大权限
上海银监局在异地现场检查中发现,工行黑龙江省分行6支、金额54.7亿元理财产品涉嫌违规,银监会遂责成黑龙江银监局和工行进行全面核查。通过监管部门检查和该行自查发现,自2015年6月以来,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辖内13家分支机构多次违规销售对公理财,虽已全部结清,未形成实质损失,但暴露出省分行及其辖内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黑龙江银监局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对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及责任人予以累计3400万元罚款,其中机构罚款3310万元,高管人员罚款90万元,给予15名高管人员取消任职资格、警告等处罚,并责令工行黑龙江省分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此外,黑龙江银监局对内部监管履职不力人员进行了执纪问责。
第一财经记者在银监会黑龙江银监局官网行政处罚一栏发现,1月12日,黑龙江银监局对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共开出5张罚单。其中最大一张“黑银监罚决字〔2018〕2号”罚单罚款680万元人民币,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齐齐哈尔银监分局则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罚款1040万元人民币,理由同为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相同罚款案由还包括大庆银监分局对工商银行大庆分行罚款880万元人民币。
所谓对公理财,是指银行接受机构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记者查阅黑龙江银监局针对工行54.7亿元理财产品行政处罚罚单发现,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中,“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多张罚单提及。
例如,1号罚单罚款50万元人民币,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对所辖分支机构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监督管理不力。3号罚单为警告,对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所辖分支机构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负管理责任。而4号罚单则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年并罚款5万元人民币,对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负管理责任。5号罚单警告并罚款5万元人民币,对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负管理责任。
某资产管理部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根据目前黑龙江银监局披露的情况看,该案重点问题在于违规销售与越权私售上。
具体而言,在一般违规销售对公理财中,存在分拆理财产品起点的“凑单”行为。例如银行规定销售起点为1亿,当销售起点不够时,一般会出现“凑单”,找几个企业凑单凑成一个亿,这属于违规销售。
此外,还有例如私自将对公理财说明书利率修改提高,采用违规不当的销售手段等,也属于违规销售。第一财经发现,此次在工行理财案的罚单中,也出现“违规修改合同文本”的情况。
不过相比违规销售,越权私售也是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严重问题。 上述资产管理部人士指出,该案就存在分行扩大了自己的销售权限即越权私售的问题。他认为,银行对公理财一般是由总行资产管理部进行设计,产品编号报银监会审批后,说明书、法律文件都交给总行做。
不过,由于国有大行资产规模庞大,各地分行也有托管理财和部分设计理财产品的权限。 有部分权限则意味着,分行如果能将对公理财资金吸收到分行资产池中,再做投资等,则可获取更多收益。这会诱发越权行为。
私售对公理财在操作过程中,分行偷偷扩大权限,将未经过银监会银证登结算中心授予相关资产管理业务编码的对公理财卖出去,之后再找钱圆回来。
黑龙江银监局公告中指出,自2015年6月以来,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辖内13家分支机构多次违规销售对公理财,虽已全部结清,未形成实质损失,但暴露出省分行及其辖内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印证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