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目前城投债尚未出现违约的先例,但仍会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宏信证券固定收益总部信用研究主管王帆认为,目前来看,城投债还没有出现违约,但在新预算法等文件出台的背景下,市场也出现了涉及城投债信用的事件,如资产划转、子公司债务危机、担而不保、债务范围认定乌龙、撤销承诺函、评级下调等。
李俊江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到,城投公募债在2018年出现违约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在债券市场持续调整、金融监管加强的背景下,一些城投公司未来可能会承受一定再融资压力,私募城投债未来可能会出现一定风险。
事实上,2017年城投公司发债融资已经明显缩水。第一财经根据Wind资讯统计发现,2017年城投债总发行量1.95万亿元,这一规模比2016年收缩了5600亿元。
2018年全年来看,城投债总到期量达1.3万亿,中泰证券分析称,结合回售等因素,全年到期量约为1.5万亿,较2017年将出现小幅放量。
中泰证券认为,综合来看,在严格监管下 2018 年城投债信用利差整体面临着进一步走扩压力,对于依然承担重要建设职能且有良好外部增信的城投公司而言,转型过程中虽然会遇到困难,但再融资压力小;对于一些前期仅承担融资功能、其他融资渠道占比较高且无良好外部增信的平台而言,有较大的再融资和估值压力。
李俊江还表示,尽管目前城投绝大部分债务和政府债务切开,但考虑到部分地方政府仍有可能对城投企业输血,因此地方政府财力依旧是地区城投企业实力判断的重要维度之一,近期地方财政“挤水分”的影响也需要关注。
违规举债屡禁不止
事实上,地方城投公司(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信托公司筹资,并由地方政府给予担保或承诺还款的案例一直存在,这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务的隐形压力。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的当地1市3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案例中,当地政府均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信托方式融资。
比如,云南省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保山市国资委控股的一家城投公司,它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通过信托方式融资5亿元,保山市人民政府对这一融资违法违规出具承诺函担保。云南省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也违规出函,让当地融资平台公司金汇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协议》,通过信托方式融资5亿元。
经过督促整改,1市3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撤回了违法违规出具的承诺函,3个县人大常委会撤销了作出的不适当决议。而所有涉及违法违规举债的融资平台公司负责人直接被撤职。
上述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梁晓被给予撤职处分,宜良县金汇公司总经理朱富良也被撤职。
除云南外,重庆、山东、河南、湖北、江苏、贵州等省份也公布过辖区内个别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其中不少都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身影。其中江苏8个设区市的15个县(市、区)共32个项目,涉及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通过信托或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
早在2014年9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就已经明确“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而2015年实施的新预算法已经明确,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一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筹措,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且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然而,个别地方政府仍然借当地融资平台公司违法违规举债,这除了与地方官员政绩观不正确、项目实施责任不落实外,一些金融机构也在推波助澜。
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称:“有些金融机构认为地方政府不会破产也不敢破产,存在财政兜底幻觉,加上政府背景项目融资规模大,利率弹性小,容易快速提升单位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奖励,对这类项目趋之若鹜,没有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评估政府背景项目风险,放松风险管控要求,大量违规提供融资。一些中央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后,通过合同约定由地方政府回购或保证最低收益等方式,参与地方政府项目建设,助推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这份报告表示,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