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多方认为,欧盟拟出台的IPU要求是对此前美国中间控股公司要求的回应。但是,欧盟设立IPU的资产门槛要求较低,为300亿欧元(美国相关要求的门槛为500亿美元)。这样更为严格的要求可能会引发其它监管当局相继出台类似规定,进一步降低银行为实体经济和贸易提供融资的能力。
4. 金融控股公司和混合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监管规定需进一步明确。
尽管在欧中资银行主要通过拥有银行牌照的子行、分行开展业务,但还设有少数非银机构。我们与欧洲央行有同样的关切,认为需要进一步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和混合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要求。
我们了解这些提议将由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协调确定。我们希望上述关切能够得到充分考虑,并期待就此问题继续与有关方面进行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