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后发现,近期多家上市银行已经开始“花样补血”补充资本。例如,3月5日,证监会网站显示,发审委召开吴江银行可转债发行审核工作会议。无独有偶,江苏银行2月2日晚间公告,拟公开发行可转债,募资总额不超过200亿元。此外,二级资本债方面,公开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银行已经发行二级资本债126.5亿元。
除上述三大指标外,《通知》还提出附加条件。其中包括,对下调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且实际拨备覆盖率低于150%或贷款拨备率低于2.5%的商业银行,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其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当年处置的不良贷款总额同比不得减少。
此外,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不得用于发放奖金,不得增加分红,确保因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增加的利润留存在银行,保持银行损失吸收能力基本稳定。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不能将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而节约的支出用于降低信贷成本率。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在上述调整区间范围内,按照同质同类、一行一策原则,明确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同质同类”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原则上应制定相应类别机构的差异化实施细则并及时印发实施。而“一行一策”则是指,各机构监管部门和银监局按照《通知》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单家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
金融监管研究院分析师刘诚燃解读认为,“同质同类”意味着,考虑到机构规模,比如跨省级区域经营、资产规模较大的城商行和地级市城商行就不具有同质性。而“一行一策”实际相当于每家银行都有一个专门的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以体现出差异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