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也规定,商业银行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为落实上述要求,银监会制定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报告事项的通知》。
而对于下一步银监会就银行业股权管理还将采取的措施,相关负责人指出6大关键点。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办法》施行: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办法》就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提出了一些新举措和新要求。我们将通过培训会、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办法》的培训宣传。
二是指导商业银行加强股东管理,强化源头风险控制。坚决制止股东对银行施加不当控制和谋取不当利益。相关机构监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已经或计划通过监管会谈、专题会议、发布文件等方式,对商业银行提出明确监管要求。
三是严格股东资质,把好准入关口,支持依法合规、资质优良的投资者入股商业银行。
四是组织开展商业银行股东履职和履约情况评估,加强对股东行为的持续监管。
五是将中小商业银行股东与股权作为公司治理重点内容,纳入2018年现场检查计划。
六是加强对商业银行及股东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曾刚指出,为了强化规范银行业股权管理,银监会下一步将建立股权托管机制,这属于基础设施建设。这是重要内容,托管机制有助于提高监管进行穿透和股权规范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