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表示,要完善与开放金融体系相匹配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有效预防并化解在金融开放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特别是跨境资本流动风险。
事实上,我国已经在为金融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做好制度上的安排。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央行实施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更多金融活动和金融行为纳入管理;根据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专家认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必将为扩大开放后加强金融监管提供有力保障,确保金融业在对外开放中稳步前行,推动我国由金融大国向金融强国的转变。
“要使我们的监管水平和开放程度相适应,在开放中防范好风险,使得中国的居民和全世界的投资者在中国市场上更加便利,配置资源的效率更高。”易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