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 基础证券和DR之间的套利也是国际上惯用的方式,有利于帮助二者收敛价差。例如,投资者发现基础证券(10元)和其ADR(10.06)之间有较大的价差(套利空间),那么投资者可以借ADR,并且做空ADR(即以10.06的价格卖出ADR);同时,投资者买入基础证券(10元),最后毛获利0.06元(10.06-10=0.06),同时持有之前买入的基础证券;此后,投资者在托管行将这一基础证券换成ADR,并且要为每单位ADR支付0.03的手续费,那么该投资者获得0.03元收益,同时持有换得的ADR;最后,投资者将这一ADR归还到最初借ADR处,并最终获利0.03元。
摩根大通在此前一份报告中提及,套利者会增加ADR和基础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此外,当ADR始终较基础证券呈折价交易状态,投资者就会不断涌入基础证券,从而导致ADR被托管行撤销,即ADR存量下降。
CDR或仍在试验阶段
其实,中国并不缺乏发行DR的实践基础,不少中国企业也早已在美国发行过ADR。
这次CDR话题再起,主要原因在于A股市场因为IPO发行机制等问题,这几年痛失BATJ、小米、网易、微博、携程等优质企业,而港股和美股市场则成为新经济独角兽企业上市的主阵地,这也吸引全球资本源源不断涌入这些市场。
2000年以来,CDR的呼声便时有响起。当时香港红筹股CDR的提出,是红筹股公司希望抓住CDR为其“海归”谋捷径。
2007年时,也有建议称,希望通过鼓励在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到内地发行CDR,从而开通内地投资者投资H股的渠道,同时也可以刺激红筹股返回A股上市。当时,各界认为,CDR将有助于拉近A股和H股市场的差价,起到套利工具的作用。不过,这些提议当时因为中国资本账户没有开放、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股市体制不同而作罢。
目前,海外DR的转换和跨市场套利对CDR而言仍存在一定距离。也有一种担忧是,套利者会源源不断地低价收购境外的股票,然后在境内发行CDR,高价抛售,赚取利差,这将导致CDR将永远不会减少(即没有撤销的需求)。但套利的前提是,中国投资者可以自由投资境外股票(如美股),这点对于无QDII额度的投资者仍不成立。
而当时一种积极的呼声是,CDR以人民币计价能够大大推进人民币资本账户可兑换的进程,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
记者了解到,就现阶段而言,CDR的交易和融资更可能仅限于境内,此后“沪伦通”的GDR模式或对全球转换、套利作出更多的探索。未来,在资本账户开放的条件成熟后,CDR或将有更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