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龙分析道,融资担保公司本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抵押物缺失的主要手段,但是融资担保公司却普遍偏离主业,为大额融资提供担保。同时,融资担保公司普遍存在担保资产的杠杆率过高、风险控制水平低、管理水平和能力不高、地方政府干预过度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监管也开始发力。银保监会的第一道监管文件就指向了融资担保行业。4月9日,银保监会公布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其中提到,银行不得与不持有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合作,并再次明确了担保业务杆杠率只能有10倍,强化了担保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
银保监会明确表示,各地可根据《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出台实施细则,只严不松。分析人士认为,近年来,融资担保行业超额担保、自担保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银保监会新规主要针对近年来担保公司违规担保、无照经营的现象进行清理整顿,弥补了监管空白。
在黄志龙看来,在当前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的情况下,融资担保行业仍大有可为。之后监管的重点包括把融资担保行业严格限定在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严格控制担保资产的杠杆水平;减少地方政府的干预,提升融资担保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风控能力。
北京商报记者 刘双霞/文 白杨/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