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新规延长过渡期至2020年,但在新规发布之前,各家银行发的部分老的产品,其到期日在过渡期结束后,这些产品后续如何处理?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合同,还受到合同法约束,不能随意终止合同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将如何解决?
前述国有大行资管部副总经理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老的预期收益型产品投资的项目期限比较长,一般都是非标资产。按照资管新规继续有效,资管新规允许其自然到期。但截止日如果超过2020年过渡期,什么产品对接目前监管不是很明确,如果是以净值型产品对接,可能有一定市值压力,有些不一定能对接。
“哪敢现在不让银行发产品?那该有多少企业和在建项目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前述接近监管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存量那么大,如何解决存量这个“堰塞湖”才是难点和关键,目前发的只是指导意见,后续细则都得在过渡期内陆续推出。
该监管人士强调,三年内存量规模必须逐年压降。具体办法是:自然到期一部分,回表一部分,按新规发一部分,比如发行三年的产品,但可以有预期收益率等,剩余的“尾巴”可以全部回表,三年过渡期结束,存量也就差不多了。他同时透露,监管机构已经要求金融机构向监管部门报分年处置计划。
针对上述问题,目前市场正期待有更进一步的针对过渡期的实施细则出台。
上述国有大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指出,银保监会下一步会出关于银行理财、保险资管的具体细则。新规过渡期期间的细则,银保监会会出台相关细则。“资管新规更多是框架性的制度安排,银保监会对银行理财的监管细则将对新规进行更具体的解释,不会有大变动,都是按照一个体系下来。”
今年3月,原银监会创新部主任李文红在一个发布会上称,关于银行理财业务,银监会一直高度重视理财业务风险和监管问题,不断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框架。一是持续推进制度建设,陆续发布实施了一系列监管规定,逐步形成理财业务监管框架。近期,根据资管新规的总体要求,银监会对现行监管规则进行了系统梳理,研究借鉴国内外监管实践,起草了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办法,拟作为配套细则适时发布实施。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资管新规是原则性的规定,需要等银保监会的银行理财细则出台看。中金固收亦认为,最为重磅的资管新规落地之后,金融监管政策最密集出台的阶段应该已经告一段落。力度更大,范围更广,影响更为深远的监管政策继续出台的概率不高,未来出台的金融监管政策可能都是局部的修补,更多的在于过去系列政策的执行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