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时报

广州房屋租赁新规即将出台 厨房阳台不得出租住人

http://www.jingcsb.com/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8-12-26 15:45:35

 日后,“胶囊公寓”、房中房、“床位房”等群租房乱象或将得到遏制。12月25日,《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草案)》(下称“草案”)提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出租屋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否则出租人将面临五千元至三万元的罚款。此外,草案提出,承租人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可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

广州将推租房新规

  备案提交虚假资料 对出租个人处千元罚款

  据悉,现行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自2005年起实施,但目前房屋租赁市场出现需求不断上升、新的租赁形式不断涌现等情况,且房屋租赁备案率低,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

  特别是由于房屋租赁隐形市场活跃,私下租赁交易频繁,导致房屋租赁备案率低这一痛点长期存在,管理部门无法全面掌握房屋租赁市场的动态信息。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邢翔指出,现行规章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只能到镇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方式单一,且受理点少。

  对此,草案建立了多渠道房屋租赁备案模式。一方面,扩大备案受理点的范围,增加了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及已接入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的企业等备案受理点;另一方面亦创立了备案受理点与互联网服务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备案模式。此外,还明确规定对于住建部门已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房屋租赁信息的,出租人可以不再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对于备案时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的出租人,逾期未补正材料的,对自然人处一千元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万元罚款。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为出租人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的,将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厨房阳台卫生间等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记者了解到,受旧城区改造、房价提高、市场需求推动等因素的影响,“群租房”“时租房”“日租房”在广州有抬头蔓延之势,并以“房中房”“床位房”“时租日租房”“胶囊公寓”“太空舱”等形式单一或混合存在。这些“群租房”的出现,不仅影响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更带来了治安、消防、卫生等安全隐患。然而,现行法规对新的租赁形式却缺乏相应的管理措施。

【免责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京财时报(www.jingcsb.com)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联系邮箱:xinxifankuui@163.com

热文推荐

首页 | 新闻 | 财经 | 房产 | 娱乐 | 旅游 | 时尚 | 生活 | 科技 | 健康 | 汽车 | 教育 | 今日北京 | 电子报

Copyright © 2008-2016 备案号:京ICP备09109218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90845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20080118
关于同意京财时报设立互联网站并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批复

友情链接: 大粤日报 时尚周刊 京晨晚报 投资观察界 新讯网 西北商报网 万亿财富网 中国投资界 新尧网 中国证券期货 广东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