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12月29日对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快播公司”)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市场监管局”)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庭宣判 刘宇靖 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12月29日对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快播公司”)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市场监管局”)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3月,腾讯公司向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快播公司侵害其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予以查处。腾讯公司是涉案24部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占被许可人,其又将其中13部作品非独占许可第三方使用。根据腾讯公司提交的合同显示,该13部作品直接分销或置换的价格为8671.6万元。
市场监管局向深圳市盐田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公证书显示,在手机上登录快播客户端搜索涉案24部影视作品,每一部影视作品首选链接均为“腾讯视频”,“腾讯视频”旁的下拉选项是伪造成乐视网、优酷等知名视频网站的“其他链接”。点击“其他链接”后,进入的却是一些不知名的、未依法办理备案登记的网站。
2014年6月,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快播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未经许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扰乱网络视频版权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处以2.6亿元罚款。
随后,快播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广东省版权局于2014年9月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快播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行政处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快播公司的诉讼请求。快播公司不服,上诉到广东高院。
2016年6月21日,广东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
广东高院经审理认为,快播公司在明知或者应知小网站不具备授权可能性的情况下,主动采集其网站数据设置链接,并对该设链网页上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编辑、排序和推荐,还将小网站伪装成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大网站,为其实施侵权行为提供帮助。在国家版权局责令整改、腾讯公司多次送达停止侵权告知函之后,快播公司仍未及时删除涉案24部作品的侵权链接。快播公司上述行为,不仅侵害了腾讯公司的民事权利,还损害了整个网络视频版权市场的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市场监管局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在无法直接查明快播公司非法获利情况和实际经营数额的情况下,市场监管局以涉案13部影视作品的市场中间价为依据计算出非法经营额为8671.6万元。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快播公司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情节、违法行为后果等,对快播公司处以非法经营额的3倍罚款,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无明显不当。
此外,市场监管局在作出涉案行政处罚之前,依法全面履行了调查、收集证据、听证、集体讨论等程序,充分保障了快播公司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虽然市场监管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征询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意见,但因其未对快播公司的处罚结果产生影响,故可认定不构成程序违法。据此,广东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索有为 潘玲娜 李艳)
快播案
2016年9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就广东省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和王欣、吴铭、张克东、牛文举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做出判决,快播公司被判罚金1000万元,CEO王欣传播淫秽物品获利罪获刑3年6个月,罚金100万元,其余高管也被判刑并处罚金。
该案不仅轰动了整个互联网圈,同时也入选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来自海淀法院官网消息,《人民法院报》刊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车浩的点评称:“耗时将近两年半的快播案,将会是一起载入我国司法史的重大案件。庭审直播引发的万众瞩目的效果堪称空前,引发了全民关于网络与法律关系的集体关注。从司法公开的角度来看,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中国审判》评出2016十大典型案例,快播案同样入选。《中国审判》对快播案点评称:“备受社会关注的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人网络涉黄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快播涉黄案对于像快播公司这样的互联网公司是否负有网络安全管理的法律义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此外,快播案还入选法制网2016年度九大案例榜单。法制网对快播案点评称:“值得肯定的是,涉事政法机关在舆论高压下,始终秉持司法公开并针对庭审中出现的质疑有的放矢,通过视频直播庭审,这种态度充分展现了政法机关力求个案公正的积极一面,赢得舆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