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物简历:
赵正永,男,汉族,1951年3月生,安徽马鞍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68年11月至1970年11月,安徽省宣城地区水阳乡双丰村上山下乡知青;
1970年11月至1974年10月,安徽省马钢公司修理部机动车间工人,秘书科秘书;
1974年10月至1977年08月,在中南矿冶学院材料系金属物理专业学习;
1977年08月至1979年06月,安徽省马钢公司钢铁研究所物理室技术干部,复查办办事员;
1979年06月至1982年08月,任安徽省马钢公司钢铁研究所团委副书记,马钢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2年08月至1983年05月,任共青团安徽省马鞍山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83年05月至1985年09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团市委书记(其间:1983年09月至1985年07月,在中央党校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5年09月至1988年03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秘书长;
1988年03月至1992年05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副书记;
1992年05月至1993年04月,任安徽省黄山市委副书记;
1993年04月至1998年04月,任安徽省黄山市委书记,黄山军分区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1998年04月至2000年05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安徽省总队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0年05月至2001年06月,任安徽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安徽省总队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2001年06月至2005年01月,任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2002年09月至2003年0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5年01月至2005年08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
2005年08月至2010年05月,任陕西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预备役141师第一政委(其间:2006年11月至2007年0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7年09月至2007年12月,在美国哈佛大学研修班学习);
2010年05月至2010年06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预备役141师第一政委;
2010年06月至2011年01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党组书记,预备役141师第一政委;
2011年01月至2012年12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12年12月至2013年01月,任陕西省委书记,陕西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年01月至2016年03月,任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陕西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6年03月至2016年04月,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04月至2018年03月,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陕西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