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
2018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近日陆续公布。
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快于人均GDP6.1%的增速。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山东、内蒙古九个省市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上海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4183元,高居全国第一。北京以62361元位居第二。浙江(45840元)、天津(39506元)、江苏(38096元)依次排名第三至五名。
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增速上,贵州以10.3%的增速位居第一,达到两位数增长。云南、陕西、重庆、青海、四川等西部省市同比增速均超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