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二房东’往往在与承租企业的协议中约定,各自享有的拆迁补偿,而且往往‘二房东’拿‘大头’。”王优银说,“在一些拆迁项目中,拆迁方一般只愿意把补偿款给‘二房东’,而不是承租企业和其间的‘三房东’‘四方东’,因为‘二房东’是直接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
王才亮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整治非法建筑、消除安全隐患,首先要确定违法建筑,然后据此认定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由出租人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探索集体土地新收益
在短期治理过后,失去了工业大院土地租金的当地村民,如何获得近郊土地的收益?
“除了科学规划产业布局,腾退地块的大部分面积将建成绿地。”今年1月,西红门镇一位官员介绍。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今年8月表示,今年北京市已明确,80%的拆后腾退土地都将用于还绿。
“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让村民共享土地未来收益的一条路子。”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叶剑平说,“土地资源不能浪费,但利用也要符合整体城市规划,符合城市发展的需要。”
在旧宫镇南街村,工业大院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这里将成为以电子商务为主的现代服务产业聚集区。南街村拆迁改造后的中科电商谷一期已经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园区总规模近200万平米,总投资超过100亿元。
2016年1月,大兴区一块土地40年的使用权拍出了8.05亿元,成为北京第一宗通过招拍挂形式出让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这8亿多元的收入分配大体为“1133”,即1亿元为调节金、1亿元支出农民既得收入、3亿元偿还贷款、3亿元用于开发,联营公司的每户农民因这一地块增收5000元以上。
“过去,我们家的1.5亩土地建成厂房出租的收入大概是每年6万元。”西红门镇四村村民陈亚檬今年1月对新华社记者说,“如今,全家每年的分红所得能达到12万元。”
“集体土地入市、利用,也要照顾各方利益的平衡,对集体、集体成员、承租人的合法利益都要进行保护,在这个前提下设计一套制度。”叶剑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