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2月30日,据深圳规土委网站消息,深圳将在2月1日集中出让4宗居住地,其中3宗为纯租赁用地,1宗居住地可按规定销售,但普通商品住宅取得套房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12月30日,据深圳规土委网站消息,深圳将在2月1日集中出让4宗居住地,其中3宗为纯租赁用地,1宗居住地可按规定销售,但普通商品住宅取得套房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其中3宗为租赁用地。
一、宗地情况
租赁用地,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竞得人自持的租赁住房应当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承租人不得转租。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70年出让年期内自持。本公告所称自持是指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登记、不得分户登记,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因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或股权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确需转让的,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转让。转让后,自持物业性质不变。
该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租赁,租赁须符合市政府关于租赁住房的相关规定。每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的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竞得人自持的租赁住房应当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装修。承租人不得转租。
(二)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人才住房面积。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移交人才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得人应按其所竞面积建设人才住房。人才住房面积增加的,租赁住房面积随之减少。
人才住房产权归市政府,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并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人才安居集团)代表市政府接收、运营、监管等。
(四)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五)本次出让宗地全部租赁住房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六)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竞得人可按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