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密务工就业证明、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地区)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以下简称“五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或到区教委进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特长生入学
密云区第五中学为北京市体育传统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在我区小学毕业生中招收5名体育特长生;
密云区第六中学为北京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在我区小学毕业生中招收10名艺术特长生。
残疾儿童少年及其他情况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学校入学,确保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其他情况入学。凡属密云区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由区教委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怀柔区
初中入学工作有关政策
各镇乡的六年级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所在地中学就读。琉璃庙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到汤中、怀北学校入学。茶坞铁路中学六年级毕业生到桥梓中学入学。雁栖学校具有本市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有寄宿要求的到一0一中学怀柔分校入学,没有寄宿要求的到怀柔四中入学。实验二小怀柔分校具有本市户籍且有寄宿要求的六年级毕业生到一0一中学怀柔分校入学,其他毕业生按城区初中入学原则执行。
城区初中入学原则
一是登记入学。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内有住房且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的城区六年级毕业生,可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时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以房产证、等材料原件为准)。
二是派位入学。除登记入学的学生和批准的特长生及有关规定的毕业生之外,进行电脑派位。派位后确有困难的残疾生经本人申请,出示有关原始证明,经区教委批准后可进行调整,确保每个毕业生都能升入初中学习。
各校登记入学的范围如下:
1。怀柔三中:府前东街以北、滨湖南街以北、北斜街以东、北至北大街以东地区;北大街以北、富乐大街以南、西起红螺路以东地区和大屯行政村。
2。怀柔四中:府前街以北、滨湖南街以南、迎宾路以西地区;滨湖北街以北、北大街以南、北斜街以西地区;富乐大街以北、大中富乐、刘各长行政村和郭家坞小学的六年级毕业生。
3。怀柔五中:龙山街道所属府前街、府前东街延伸向东至城区东边界以南地区(南至城区南边界),开放路东开利园小区、美丽家园小区,东关一区、二区和丽湖嘉园小区,石厂行政村。
4。市级田径传统项目学校怀柔四中可招收10名田径特长生,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怀柔三中、五中可各招收10名艺术特长生,特长生需分别向以上三所学校申请,经区教委体美科测试审批后,报区教育考试中心。
5。各校在组织初中入学报名时不得收取报名费。
6。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区升入初中,也可以申请回户籍所在区或随其父母迁入新住址所在区升入初中(以房屋居住证及全家户口薄等有关必要证明为据)。户籍不是我区的六年级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升入初中就读,应该在就读小学填写《初中入学登记表》经我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后再到户籍所在区教委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将《初中入学登记表》交给就读初中校所在的考试中心,由该区考试中心分配入学,我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7。在怀柔区各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城区确有住房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按住房片区到城区中学登记入学。
(四)一0一中学怀柔分校为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招收有寄宿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
1。雁栖学校具有本市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2。其他学校具有雁栖镇户籍且在雁栖镇区域内有住房的六年级毕业生;
3。实验二小怀柔分校具有本市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4。中科院大学具有事业身份的正式教职工子女;
5。怀柔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子女;
6。驻怀部队的随军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