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近年来杭州房产政策)
2010年10月11日
不论户籍
限新购一套住房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并提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
2014年7月28日
萧山余杭解禁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宣布,从7月29日零时起,购买萧山区、余杭区住房不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购买主城区14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不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
2014年8月29日
全面放开限购
购买杭州主城区140平方米以下住房不再需要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限购全面解除。
2014年10月30日
放宽公积金
首套认定标准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还清房贷后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算首套,加大公积金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
2015年4月3日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
自2015年4月3日起,房款贷款申请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016年2月29日
公积金可异地贷款
允许杭州区域外缴纳公积金的购房者,可以在杭州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从40年放宽到50年,最低首付款比例降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