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银行业掀起的“三三四十”大检查刚收官不久,银监会又在加码强监管。
本周六晚间,银监会又发布三份重磅政策文件。
1、为持续推动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向纵深发展,银监会决定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4号文,下称《通知》)。
2、为加强政策执行,突出工作重点,银监会同时印发《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3、《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监管整治市场乱象,不再是一阵风,而是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有银行人士评价说。
看这三份文件,我们先勾勒两大重点:
一是与2017年4月发布的《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5号文,市场俗称“十乱象”)相比,2018年的升级版本主要聚焦8大乱象共22个小项。明确2018年重点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展业、案件与操作风险、行业廉洁风险等八方面。基本涵盖了银行业市场乱象和存在问题的主要类别,同时单独列举了监管履职方面的负面清单。
二是为把握好监管的力度和节奏,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新规实行新老划断。对于存量业务,区分问题性质、产生原因和造成后果等情况,给予一定的消化期和过渡期,差别化处置;对于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开展以后(2017年5月1日后)的新增业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依法查处。不过,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未对新增业务设置过渡期,新老划断标准更为严格。
以下是券商中国记者梳理的三份政策文件要点。
要点一:“十乱象”检查收官后还要“回头看”
尽管“十乱象”已完成检查,但根据最新要求,银行业还要继续对照《要点》梳理评估,并按时上交评估报告。
《通知》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要全面评估2017年已开展的“三三四十”、信用风险专项排查、“两会一层”风控责任落实等专项治理工作,对照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梳理本机构、本部门、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形成“整改-评估-整改”的工作机制。
特别是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本条线、本地区重点机构和重点业务的督促指导,原则上全年不少于2次。银监会将于2018年下半年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
对于评估报告的提交时间,《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在汇总分支机构评估情况基础上,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送监管部门。
此外,各银监局被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并督促指导辖内机构开展整治工作,分别于2018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
要点二:“十乱象”升级为“八乱象” ,强化公司治理排首位
去年发布的5号文,银监会重点梳理了十大方面市场乱象,要求银行自查整改,包括: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和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行为,行业廉政风险,监管履职,内外勾结违法行为,非法金融活动。
相比之下,此次新规是在“十乱象”的基础上的加强版,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共分八大方面22个小项:
一是公司治理不健全,包括股东与股权、履职与考评、从业资质等三个方面。
二是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包括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
三是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包括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表外业务、合作业务等四个要点。
四是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主要是与金融消费者权益直接相关的不当销售和不当收费。
五是利益输送,包括向股东输送利益、向关系人员输送利益。
六是违法违规展业,包括未经审批设立机构并展业、违规开展存贷业务、违规开展票据业务、违规掩盖或处置不良资产等四个要点。
七是案件与操作风险,主要是列举了一些案件高发多发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员工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到位、案件查处不到到位。
八是行业廉洁风险,包括业务经营和信息管理两个方面。此外,还单独列举了监管履职方面的负面清单。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三三四十”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下大力气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银行业经营发展呈现出积极变化,但当前,金融风险高发多发态势依然复杂严峻,银行业股东管理、公司治理和风险防控机制还比较薄弱,市场乱象生成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发生根本转变,打赢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的任务仍很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