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TMT频道7月1日讯,恺英网络因2018年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在2019年1月底前修正业绩预告,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据监管函披露,2018年10月29日,恺英网络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8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17亿元至6.42亿元。2019年2月28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1.65亿元。2019年4月29日,你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74亿元。
深交所认为,恺英网络未能及时、准确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违法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金锋,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永聪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