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是当前最突出重大风险之一。全国两会召开在即,3月2日召开的银监会新闻发布会不同寻常,银监会10大主要部门负责人集体亮相发布会,就今年银监会的监管重点进行详细解读。
银监会10大部门发布人包括: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现场检查局局长王朝弟、法规部主任刘福寿、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创新部主任李文红、大型银行部主任杨丽平、城市银行部主任凌敢、外资银行部主任段继宁、信托部主任邓智毅和宣传工作部副主任杨东宁。
发布会上,10部门主要负责人回应了当前多个银行业热点问题,包括银行理财新规即将配合资管新规实时发布,商业银行股权办法两大配套文件即将发布预告。同时,对当前银行业重点关注的包括信托通道、大案处罚及伪创新业务处罚、外资银行、取缔打着普惠金融幌子的非法金融机构,以及民营银行和国有大行普惠金融事业部的进展情况等8大问题。
理财新规将适时发布
2017年11月17日,“一行三会一局”共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银监会创新部主任李文红指出,近期,根据资管新规的总体要求,银监会对现行监管规则进行了系统梳理,研究借鉴国内外监管实践,起草了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办法,拟作为配套细则适时发布实施。
李文红表示,关于银行理财业务,银监会一直高度重视理财业务风险和监管问题,不断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框架。一是持续推进制度建设。陆续发布实施了一系列监管规定,逐步形成理财业务监管框架。近期,根据资管新规的总体要求,银监会对现行监管规则进行了系统梳理,研究借鉴国内外监管实践,起草了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办法,拟作为配套细则适时发布实施。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17年以同业、理财和表外业务等为重点,开展“三三四十”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理财业务回归本源、规范发展。
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建立理财产品信息登记系统,初步实现了理财产品的全国集中统一登记和穿透式信息报送,也为投资者提供理财产品登记编码的验证查询服务,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
根据最新数据,2018年1月,银行理财产品规模延续了增速放缓的趋势,同业理财产品规模和占比连续12个月环比下降。李文红表示,下一步,希望商业银行统一认识,主动作为,积极推动理财业务规范转型。认真分析理财业务发展趋势,研究制定理财业务战略转型规划,及早启动系统开发改造工作,抓紧推进理财业务规范治理,为新规出台后更好实现平稳过渡奠定良好的基础。
股权管理办法配套文件即将发布
新年伊始,瞄准银行公司治理不健全乱象,银监会下发了1号主席令《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法规部主任刘福寿透露,目前银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报告事项的通知》两个配套文件。
《关于做好<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主要就《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后涉及的重点问题明确监管要求。对于不完全符合办法规定的商业银行现有股东,银监会将按照“依法合规、分类处置、稳妥推进、保持稳定”的原则,有序开展清理规范工作。那么,在办法实施以前,未经批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应该在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定期限内通过商业银行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股东资格申请。提出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股东资格条件的,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或未按时提出申请的,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按照《商业银行法》第79条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关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报告事项的通知》主要明确了,办法中规定的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股东报告的程序和要求,这在以前也有规定,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规避监管现象。并将股权问题纳入现场检查。刘福寿称,目前这两个配套文件已经基本成熟,即将印发。
此外,谈到1号主席令《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刘福寿进行了进一步解读。他指出,该办法主要有五方面内容:第一,确定“三位一体”的商业银行股权穿透监管框架。包括对股东、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都提出了要求,重点是解决隐形股东和股权代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