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协会比较了美国《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英国《消费信贷催收公平交易指引》、澳大利亚《债务催收准则:催收人及债权人》、《加拿大消费信贷催收行业研究》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审慎汲取了国内催收行业值得借鉴的部分。
“在新加坡,催收团队往往是4人标配,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1人负责敲门催收,1人视频录像,1人举旗,1人向围观群众解释。”某出海东南亚的互金企业负责人曾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北京亿企安信征信有关公司CEO安光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以强制性的方式不当催收,对于借款人或贷款机构并不利。在国外,部分国家针对不同借贷人群的特点有不同的催收标准。
他表示,在韩国,对于有还款意愿但没有能力还款的部分人群,监管对催收有一个明确的阶段分类,主要分为债务调整至个人破产几个阶段。“个人破产法很复杂,申请条件苛刻,通过率仅为1%左右。”
根据公开资料,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安光勇表示,韩国借款者在申请破产后,仍然每个月需要拿出收入的一部分进行还款,直到法律规定的期限为止。这种办法对借款人以及放款机构的好处在于,借款人此后仍有可能变为贷款机构的优良客户。
邹澜指出,在我国个人破产法出台前,互金协会及机构应有所作为,共同推进行业良性发展。例如,在目前《合同法》的规定下,在一定界限内,放贷机构放弃部分权利等,既保护自身权益,又展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也表示,互金协会会实时调研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破产保护制度,使得真正陷入财务困境的金融消费者能够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摆脱财务困境,也便于债权人依法处理相关债权。
对于骗贷以及“老赖”等恶意借贷行为,李东荣则表示,目前协会在不断致力于完善行业信用体系,通过加强行业信息基础建设,使从业机构能够进一步了解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防止恶意逾期行为,对“老赖”和恶意骗贷者形成有力的约束,从而不断优化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智能催收降低风险
目前部分从业机构风控意识薄弱、风控能力欠缺,甚至贷前、贷中风控形同虚设,信贷逾期率、不良率畸高,主要依赖债务催收进行所谓的风控,对平台自身、对全行业都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在此背景下,对于从业机构而言,以大数据、智能科技等技术为依托的互金企业的优势将凸显。
王晓婷表示,依托大数据技术的深化应用,不仅能够支撑起完善、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包括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外包管理及投诉处理制度等;更能够通过数据的分级管理,增强数据保密性,从而切实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隐私权。
目前,部分互金机构已开始通过智能科技等手段来降低催收过程中发生的不必要的负面情况。
“众所周知,不当催收可能会引发负面事件,尤其是现场催收。如果能尽可能依托科技有效筛选信息和主要因素,那么就能免除很多不必要的负面情况。”宜人贷CEO方以涵表示。
新网银行行长赵卫星介绍称,在传统贷后催收管理的基础上,该行一方面通过引入智能化催收等方式降低人工催收可能带来的情绪化影响,另一方面不断优化信贷全流程的自动化风控管理,比如提供了180个以上的大数据风控维度来进行客户画像,实现精准营销及分析、深度客户分群及预警监控,减少人工介入,全流程人工介入比例低于1%。目前该行的有效催收投诉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