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称,加密资产交易(crypto-asset exchanges, CEs)能够提供流动性、杠杆和保管服务。各辖区内,通过数千种不同加密货币,有超过180笔CEs,每日平均交易量达300亿美元。
此前,2017年12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相继推出比特币期货合约。目前来看,期货交易量仅占CME和CBOE整体交易活动的一小部分,在CEs的比特币现金市场上报告的交易量仅为2.3%。
即便如此,在IMF看来,由于其不透明性以及不受监管,CEs的安全漏洞和交易失败已经导致了高波动性和严重的损失,也因此,成为投资者的一项主要风险。
具体而言,IMF认为需要从四个方面紧密监测加密货币。
一个是杠杆交易。CEs对杠杆头寸设定了较宽松的限制,有些例子中杠杆率为15倍、25倍甚至100倍。CME和CBOE交易的期货合约也存在隐忧,因为这两个交易所中的清算成员即使不直接参与市场,也会通过对担保基金的义务,承担与这些合约相关的风险。不过,基于加密货币现阶段在金融系统中占比还较低,溢出效应有限。
第二个需要监测的是融入主流金融产品。加密资产相关投资基金、ETF和期货合约的扩散,增加了主流投资者将这些资产纳入其投资组合的机会。长此以往,可能增加加密资产与传统金融资产间的关联性,从而提升其对传统金融产生冲击的传导作用。
第三个需要监测的是银行体系的部分非中介化。IMF认为,大规模的从法币向加密货币的转变可能会给银行的商业模式带来挑战。如果这种转变较广,将导致金融体系变得去中心化,银行在传统的贷款业务和支付系统中将扮演的角色变小。因此,在一个去中心化的体系中,金融稳定风险可能变得更加突出,因为现有银行体系的关键——审慎和安全网功能将只能保护金融体系中较小的一部分,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能力可能被削弱。
最后一个需要监测的是跨境交易。加密货币市场的缺乏透明度以及快速增长可能会导致市场混乱。由于交易机制的无边界性,上述混乱情况可能会波及他国,并因各国的监管手段不同而进一步恶化。
IMF还指出了加密货币在投资者保护和反洗钱方面的问题。
加密货币的设计原理使得其具有高度匿名性,这就使它成为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的重大潜在的新手段。因此,IMF建议,在设计合适的加密货币环境时,监管机构和主管部门必须对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等给予特别警惕,运用“要求报告、客户尽调、交易监控”等预防措施。
推进创新性监管合作
除了定性各不相同外,目前,各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也态度迥异。
美国、新加坡、瑞士等国对比特币的态度比较积极,或承认比特币的资产地位,或允许交易权利;日本甚至承认比特币的支付地位;中国、韩国、印度等则不断强化监管,如交易实名制、对交易所严格审批,对交易获得收入进行征税等。
中国在2017年9月4日禁止ICO后,紧接着叫停了境内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并出台相应措施打击比特币挖矿行为。
2018年2月,监管再次升级,中国央行主办媒体报道称,针对境内外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央行将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取缔相关商业存在,取缔、处置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等。以后只要发现一家就要关闭一家;同时,未来视事态发展情况,也不排除出台更进一步监管措施的可能。
但另一方面,中国央行关于央行法定数字货币(CBDC)的研究也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2018年全国货币金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表示,将扎实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
韩国在2017年底宣布将对加密货币采取严厉的措施,并自2018年1月1日起,令各平台禁止所有 19 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账号进行比特币交易。
日本、俄罗斯对加密货币的态度则较为积极。
2017年4月1日,日本金融厅颁布《虚拟货币法》,将比特币定性为一种资产,可以用于支付。2017年9月29日,日本金融厅向11家公司发放了首批数字货币交易许可证。
2018年1月12日,俄罗斯财政部长表示,财政部计划合法化在官方授权交易平台上进行的加密货币交易,并强调会对交易进行一定的限制但不会禁止;俄罗斯央行则表示,不同意合法化比特币交易,但允许进行加密货币衍生品交易。
英国财政部称,预计将于2018年底实施加密货币监管政策,内容或将包括反洗钱、禁止匿名等内容。在国家监管态度还未明朗前,英国部分抵押贷款机构拒绝为比特币投资者提供贷款服务。
基于此,IMF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呼吁“未来的决策需要灵活、具有创新性,并需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