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聂树斌案获赔偿268万余元
13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创纪录 家属表示不申诉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1264820元(国家2015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3241元乘以20)
■生前被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52579.1元(国家2015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42.3元乘以217天)
■一次性支付张焕枝生活费64000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000元
以上赔偿金合计为2681399.1元
3月30日,聂树斌家属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有新进展,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向聂树斌的赔偿请求人聂学生、张焕枝支付赔偿金合计2681399.1元。
记者了解到,河北省高院依据相关法律与赔偿申请人进行了充分协商,双方就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达成了协议。赔偿决定的具体数额如下:一、赔偿请求人聂学生、张焕枝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264820元;二、生前被侵犯人身自由217天的赔偿金52579.1元;三、一次性支付张焕枝生活费64000元;四、向赔偿请求人聂学生、张焕枝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300000元。以上赔偿金合计为2681399.1元。
30日,记者从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处获悉,她已收到河北高院送达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聂树斌家属对赔偿决定书中的内容无异议,不会申诉。该赔偿决定中的13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创下国内冤错案件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
21年伸冤改判无罪
1995年,聂树斌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被执行死刑。
此后的21年中,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坚持为儿伸冤。
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2016年12月14日,张焕枝向河北高院提交了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7项索赔共计1391万余元,其中申请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万元。
2016年12月22日下午,河北高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三名法官,主动约见了张焕枝及其律师,听取了聂树斌家属提交的国家赔偿申请的理由;三名法官代表河北高院再次向聂树斌家人致歉,并表示会在合法的范围内尽量满足申请人请求。
综合新华社、央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