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朱晓枫)14日,省卫计委官网发布《广东省爱卫会关于开展省级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获悉,深圳等7个地市为省健康城市试点、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等32个镇(县城)为省健康镇(县城)试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田村等263个村(社区)为省健康村(社区)试点。
健康城市要做些什么?《通知》要求,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重点推进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在健康管理工作方面,要加强防治结合,建立健全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组织体系。在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等方面,《通知》也做了具体要求。
对于健康村镇,《通知》要求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上常规手术、正常分娩、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在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设置、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方面,《通知》也做了具体要求。
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要达到什么目标?《通知》要求,到2020年,每个国家卫生城市建设不少于100个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不少于1000个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每个省卫生城市建设不少于50个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不少于500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全省建设不少于3个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市,不少于30个健康镇(县城)建设示范镇(县城),不少于300个健康村建设示范村(社区)。通过建设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现城乡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健康广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