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首次纳入学考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山东省首次统一将通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科目纳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据了解,普通高中通用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为必修I《技术与设计1》模块和必修II《技术与设计2》模块,分基础知识测试和技术实践能力评定两部分,重点考察学生通用技术学科核心素养。其中,基础知识测试部分考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100分,采用机考方式;技术实践能力评定部分与学分认定结合实施,采取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方式,主要考核学生上课出勤、团队合作、技术实践方案制定、图样表达、模型(实物)制作、技术试验、产品评价等方面情况,每个学生修习完必修模块应上交1件技术作品,相关材料及作品作为技术实践能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学生首次基础知识测试安排在普通高中二年级下学期,技术实践能力评定安排在模块修习结束后进行。申请同等学历人员只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基础知识测试。
普通高中艺术科目合格考试采用“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过程性评价以学校在每学期末以艺术素质测评的方式,对学生的音乐、美术课程学习成绩、学习态度、课堂表现及参与美育实践活动的经历等予以评定,过程性评价成绩为各学期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平均值;专项测试测试形式应当多样化,学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分别在音乐、美术课程修习的模块中自主选择1个模块进行测试。“过程性评价”时间为高一、高二学年和高三上学期,具体评价时间可根据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确定。“专项测试”时间由学校自主确定,在高三上学期末完成。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采用“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运动参与和体质健康测试是“过程性评价”,运动技能测试是“专项运动技能评价”。其中,运动参与根据高中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制定学生体育课程学习及课外体育锻炼考核办法,在每学期末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出勤率、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成绩、课间体育活动参与情况等进行评定或考核打分;体质健康测试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在每学年上学期,采用统一的测试设备、统一的测试软件,通过集中测试、集中体检或体质达标运动会等方式,由学校或第三方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测试,测试成绩评定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运动技能测试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规定,由学校对学生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武术等项目中的一项运动技能进行测试。值得注意的是,在高中阶段,参加县级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前六名的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部门和全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山东省学生体育协会举办的运动会和单项比赛的学生;获得三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学生,均可给予免测专项运动技能。
考试成绩呈现形式为“合格”和“不合格”,通用技术科目、艺术科目、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部分均达到合格标准,成绩视为合格,一项不合格或缺考,成绩视为不合格。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分项如实记录。不合格者可参加补考。以上办法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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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技能测试内容
运动技能测试,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关规定,由学校对学生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健美操、武术等项目中的一项运动技能进行测试。
田径测试内容:100米、400米、跳远、跳高、铅球(任选一项)。
游泳测试内容:50米蛙泳、自由泳、仰泳、蝶泳(任选一项)。
篮球测试内容:运球+变向运球+上篮。
排球测试内容:垫球入框+定点发球。
足球测试内容:运球+变向运球+射门。
乒乓球测试内容:发球+正手攻球+反手推挡。
羽毛球测试内容:正反手发球+击高远球+劈杀。
网球测试内容:底线发球+正反手击球。
健美操测试内容:基本功(包括纵横劈叉、正侧高踢腿、下腰、屈体分腿跳)+自编成套动作展示。
武术测试内容:基本动作+套路+器械。
(黄三角早报记者 张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