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从丰台区“两会”上获悉,2018年丰台区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4500户。自2013年北京市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丰台区率先成立了棚户区改造领导机构,逐步形成了坚持区级统筹、确定责任主体、增强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全区共有20个棚改项目启动搬迁工作,完成搬迁约2.7万户,各项工作均在全市名列前茅。
2017年,丰台区以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民生福祉。围绕棚户区改造关键环节,努力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基础数据公开透明、搬迁补偿政策公开透明、安置房建设公开透明、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具体实施公开透明。据了解,按照北京市、区政府签定的棚户区改造任务目标责任书,丰台区2017年需完成改造搬迁5000户。在各部门的积极推进下,2017年3月,丰台区提前完成了目标任务,全年共完成改造搬迁8646户,完成年度搬迁任务的172.92%。搬迁总户数和超额完成的户数均位居全市第一。
在融资工作方面,2017年丰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等方式实现融资约365亿元,自2013年以来累计实现融资总额约1100亿元,均位居全市第一。通过“先供先摊”、“跨项目、跨区域”等方式,先后试点了南苑乡分钟寺-时村东罗园、卢沟桥乡岳各庄-靛厂、小井-大瓦窑等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解决了部分项目依靠自身资源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问题。
2018年是棚户区改造新三年计划的开局之年,丰台区将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在全年完成4500户改造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已启动搬迁项目的回迁安置房建设和搬迁收尾工作,早日实现居民回迁及经营性土地入市交易。同时,努力加强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深入研究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融资手段及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为棚改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打下坚实基础,努力实现老百姓的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