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了解,违反禁、限放规定将被处罚。针对在禁放区内燃放的、在限放区内不按照规定时间燃放的,或者在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公安部门将收缴烟花爆竹,视情节,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北京市政府烟花办提示市民:不买、不卖、不存、不放非法烟花爆竹,鼓励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储存和非法销售行为,消除大家身边的安全隐患。对于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按照“每箱20元,最高2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举报可拨打110或举报电话62074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