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3日电 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满足个人项下雇员报酬、社会福利、赡家款等人民币跨境结算需要,2018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3号文”),规定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为个人办理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从而便利境内个人在境外合法收入汇回境内使用,以及境外个人在境内人民币合法收入汇出境内。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在3号文出台后,积极推动个人其他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京成功落地。截至2月底,北京地区已完成个人其他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共49笔,累计金额222.25万元;其中,48笔业务为我国驻外机构和“走出去”企业外派人员从境外以人民币汇回薪酬所得,共计220.75万元。此前,外派人员只能以外币汇回薪酬所得,面临一定汇率风险,而目前外派人员可以使用该政策规避汇率风险,获得稳定人民币收入。此外,1笔业务为南非籍境外个人从北京地区金融机构汇往南非的薪酬所得,金额1.5万元。该人士表示此前需先在银行将人民币薪酬换汇后再汇回南非,现在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人民币汇款汇回南非,提高了资金汇划效率,节省了相关换汇费用。
据悉,商业银行普遍反映,该政策为北京地区境内外个人提供了便利化、多样性的跨境薪酬结算方案,切实满足了市场主体真实合理的业务需求,同时对于银行自身来说,该政策有利于提升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
北京市作为国际交往中心,国际机构以及跨国企业集团数量众多;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落实,人才的交流、交往将更为频繁。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北京地区境内机构外派人员以及境外机构驻京工作人员的薪酬等合法收入跨境汇划业务需求旺盛,人行营业管理部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业务宣传,满足境内境外个人真实合理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需求,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及北京地区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