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6日电 3月15日,北京市纪委公布,北京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紧盯北京市社会救助、对口援建、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三项工作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利用三年时间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每年开展问题线索“回头看”工作,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等。
《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重点:重点整治扶贫领域工作中履责不力问题,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在社会救助、对口援建和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工作中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对扶贫领域政策、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工作中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
《方案》要求,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及时高效处置问题线索,每年开展问题线索“回头看”工作。持续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实现扶贫领域监督检查每年全覆盖。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视巡察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将推进扶贫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履职尽责。
《方案》强调,要严厉惩治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公开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治理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