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9日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优化北京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验收流程,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等9部门及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等专业服务企业,出台了《北京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暂行办法》(京建发〔2018〕118号),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按照自愿原则,将本单位项目纳入联合验收。4月1日起,联合验收工作正式启动网上申报和信息流转功能,通过综合协同、网上办理,办结只需7个工作日。
所谓联合验收,是指建设项目完工后,从由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独立实施各类专项验收的模式,转变为“统一平台、信息共享、集中验收、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五位一体”验收模式。与传统的专项竣工验收模式相比,联合验收在办理模式、办理时限及协调机制方面都有了重大突破。通过实施联合验收,验收只进“一家门”,全程可在网上办理,即实行网上申请受理、网上信息流转、网上资料核验、网上同步办理、网上限时办结、网上效能督查的“网上六合一”的工作模式。
记者了解到,自3月16日发布联合验收暂行办法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现已实现联合验收的网上申报功能。4月1日起,建设单位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网上办事大厅,自愿申请“北京市社会投资项目联合验收”。
联合验收合格后,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向建设单位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作为联合验收合格的统一确认文件,建设单位凭联合验收意见书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和房屋的销售许可等事项,联验之外再无核验。实施联合验收后,对进一步优化北京市的营商环境,提高对社会投资项目的服务水平,提升办事效率,加快北京市在途房地产开发项目提前入市,加快形成有效住房供应,具有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