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 今天,清华大学保卫处发布《清华大学关于加强快递、外卖等校外电动车管理公告》,根据公告,从下周一(5月14日)开始实施电动车新规,校外电动车登记备案后才可入校,如出现超速、逆行、违规停放等违规行为三次及以上,将被列入失信名单,暂停入校。
公告中明确,新规所涉及的快递、外卖等校外电动车,车型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提供服务类型包括快递、外卖及其他配送维保等。快递、外卖等电动车驾驶人进校前须通过“行在清华”微信公众号主动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时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未登记或登记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者,禁止入校;登记备案设置有效期,到期后可通过“行在清华”微信公众号进行延期申请。
今后,校外电动车出入清华园范围也将有所限制,只能从南门、西南门、西北门、东北门通行,其他校门禁止通行;进校时,电动车驾驶人须主动出示驾驶人身份证件,经与登记备案信息核验一致后,允许进入校园。
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该校还对电动车校园提出诸多规矩,包括:须按交通标识行驶、停放,服从学校保卫工作人员的指挥、管理;遵守学校关于电动车限行区域、静音区域等管理措施;限速15公里/小时行驶,主动避让行人和自行车,避免驾驶时使用手机;禁止超速、逆行、抢行;禁止违规停放、违规鸣笛、违规充电;严禁携带各类危险品进校等。
公告中指出,如违反公告,清华保卫处将记录电动车违规信息,违规情况将告知驾驶人及时予以纠正,并进行宣传教育;三次及以上违规、在校内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拒不服从管理等情节严重者,将列入校园交通违规失信人员名单,暂停其登记备案及驾驶电动车入校的权限。
此外,清华大学还将加强与快递、外卖企业及相关行业的联动协同,各快递、外卖企业每个自然月内如有五人次及以上违规行为,学校将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要求进行安全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被酌情列入校园交通违规失信企业名单,暂停该企业所属人员登记备案及驾驶电动车入校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