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方向,不能因为担心涉及个人隐私就不公开,但一定要处理好“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2017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做了更加详细具体的补充,明确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部分基层工作人员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很重要,建议把每个行业、单位可公开的内容和流程,用制度一一规范。“这需要各项目的主管部门担起责任。安徽已成立专项推进小组,政务公开办联合各部门开展试点,预计年底出台试点领域基本标准,让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更有章可循。”高勋炳说。
基层工作人员还建议,随着各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应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技术把关”,如增设“识别隐私信息”模块。例如,合肥市已委托软件公司做技术开发,对信息发布时是否涉及个人隐私进行自动预警提示。
此外,专家建议加大对基层信息工作者的培训,提升其隐私保护意识。汪玉凯分析说,当信息公开遇到边界不清的“有争议”情况时,相关信息发布者要用心思考、创造性工作,避免简单地生搬硬套,把好事办砸了。(张紫赟 秦宏 周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