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国有资本试点划转10%股权充实社保基金
“养老金总量没问题,结构有问题”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从2017年开始,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试点,统一划转企业国有股权的10%充实社保基金,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何为“视同缴费年限缺口”?划转股权是否意味着养老保险的支付能力已经不足?划转之后对国有企业和资本市场有何影响?就相关问题,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聂辉华。
“越是欠发达地区,社保支付压力越大”
《方案》明确,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基本目标是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缺口”由何而来?
北青报:为什么会有视同缴费年限的缺口?
聂辉华:首先,这是政策执行的窗口期造成,这是国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期遗留的已经参加工作的企业员工没有缴费而视同缴费形成的缺口。
我们的国企和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低工资高福利体制,当年这些单位给员工发放的工资较少,默认要承担员工的养老义务,属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隐形契约。
后来的政策,即现行社保体系是在1997年前后形成的,也就是说从1997年后才大规模地出现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保。如果有职工在1997年之前已经参加工作,且之后缴纳社保的年限不符合要求的15年,那单纯从政策而言他们就拿不到退休金。所以政策规定,在这个制度建立之前,在职职工连续工龄一般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处理,并在计算养老待遇时予以体现,这就形成了视同缴费年限带来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
北青报:这个缺口涉及范围有多大?
聂辉华:具体人数和钱数不好计算,但是应该不会少。我国的老龄化比较严重,从数据来看,截至去年底,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突破2.3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6.7%,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突破1.5亿,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8%,大量的老人要退休,很明显缺口不会太小。
北青报:根据2016年度人社部的统计公报,去年末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存4万多亿元,说明目前养老金并不存在缺口,为何选择现在将国有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
聂辉华:没有缺口说明总量没有问题,但是结构上有问题需要解决。
我国区域发展很不平衡,老龄化的程度差异也非常大,有些地区,特别是中西部的欠发达地区和东北地区,属于年轻人口的流出地,老年人口的停留地。前段时间大家都在讨论的东北问题,就是国企多、老人多、经济还不算发达,那里大量人口特别是青壮年劳动人口流出,能挣钱缴纳社保的人走了,留下的是需要社保支付的人。比如,人社部之前就说过黑龙江的抚养比是1.3:1,1.3个人养1个人,广东就是9:1,9个人养一个人,这种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就是结构问题。
所以,越是欠发达地区养老负担越重,社会保险支付压力大,越是发达地区,例如东南沿海、北上广深,他们负担要小很多。
现在公布实施方案,其实并不突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这件事情五六年前学者就呼吁过,三四年前国家有关部门也有提起,其实是一个准备了很久的决策。
“划转10%股权,对国企应该没有影响”
《方案》提出,划转工作,今年要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中央企业包括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管理企业3至5家、中央金融机构2家。划转股权对他们有什么影响?
北青报:划转范围能够涉及到多少企业,他们的家底有多厚?
聂辉华:从家底而言,现在的央企实力相对雄厚,省级的企业也还不错,县级基本没有什么实体国企,一类是平台类,一类是公用事业类,基本不赚钱,事业单位实力也比较弱。实施方案的规定是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估计试点的央企应该在5至7家左右,省级的话应该在3至5家,算是一个很平稳的状态,能够挑选出来的国企家底应该也都比较丰厚。
北青报:划转了10%的股权,对这些国企而言有什么影响?
聂辉华:10%的股权对他们而言,就是多了一个小股东,这个股东还不参与决策和日常管理,他们能够使用的是这10%股权产生的收益,股权本身不能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