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分区分级防控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取消村组、小区封闭,恢复市场经营和交通秩序,然而解禁并不意味着疫情解除,《实施意见》中同时对商超、公共交通、社区等区域提出疫情防控要求,“解禁不解防”,方能不功亏一篑!
>>适度解禁
1.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全面撤销省际省内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设置的检疫站点,恢复封闭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和阻断的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取消不合理的车辆和人员劝返措施,确保全省公路路网畅通,中风险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确需设置公路检疫站点的必须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
全面有序恢复省内各类交通运输包括城市公共交通(含城市公交、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运营,运输站场及交通工具严格按照《客运站场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落实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按规定控制客座率。
2.解除村组、小区封闭
除14天内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村组、小区外,一律取消封闭。对来陕返陕人员进行“健康陕西二维码”查验,跟踪管理;督促重点地区流入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等症状者立即报告,并指定专人专车送就近发热门诊排查。严格对公共场所进行清洁,继续落实电梯、楼道等公共区域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
3.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低风险地区全面复工复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要积极主动工作,创造条件尽快全面复工复产。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4.恢复市场经营
全面恢复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等市场经营活动。所有场所要定时做好通风、消毒,设立临时隔离区域,开展员工个人防护培训和健康监测,实行人员分流和分散就餐。各类酒店、宾馆建立住宿人员健康二维码查验制度。
5.提供便民公共服务
低风险地区除国家统一要求外,要全面开放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中风险地区要有序组织开放。有序开放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实行预约限流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6.做好医疗卫生服务
落实各级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治。进一步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正常业务,推行网上预约诊疗服务。
7.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各市、县(区)、街镇、村组(社区)要发挥组织优势,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督促辖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8.强化重点场所防控责任
全面落实各行各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对于地铁、火车站、汽车站、飞机场、文化旅游等人流密集场所,以及空间相对密闭的公安、司法羁押场所、地下矿井、生产车间等,定时落实通风、消毒和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
9.强化个人健康管理责任
加强健康教育,落实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就近发热门诊排查,不得随意走动流动,及时向所在村(组)、社区、单位报告;如隐瞒病情,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防控措施
商场超市:中风险地区地下商超暂停营业
l.顾客进入商超务必佩戴口罩,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上岗。
2.设立临时隔离场所,体温≥37.3℃者禁止上岗或进入,就地隔离。
3.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方便员工和顾客进行手消。
4.减少人员聚集,合理使用电梯;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所等服务设施。
5.加强室内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使用空调通风者,要定期清洗、消毒等。
6.公共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加强对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清洁消毒;定期对卫生洁具、工作服等消毒。
7.优先采用无线扫码等快捷支付方式。
8.中风险地区地下商场、超市暂停营业。
公共交通:控制乘客数量 检测进出站乘客体温
1.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分散就坐。
2.设立应急区域,配备体温计、口罩等,有乘客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可在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
3.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体温≥37.3℃的应暂时隔离,再根据实际情况,由专人专车就近转至发热门诊排查。
4.司乘人员佩戴口罩和手套,每日做好健康监测,乘客必须佩戴口罩。
社区村组:若出现散发病例 进出人员需登记、检测体温
出现散发病例的社区(村组)除参照未出现病例社区进行管理外,还包括以下措施:
1.对进出人员和车辆分别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后,予以放行。
2.排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
3.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等疫点的消毒。
出现疫情传播的社区(村组)除参照未出现病例社区进行管理外,还包括以下措施:
4.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
5.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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