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图所示,互联网金融两大扫码支付巨头,从牌照资质出发,是持牌的收单机构,基于牌照本位,收单机构应当一头连接线下(或线上)商户,另一头接入清算组织,再由清算组织连接至各发卡行进行转接清算(其体内闭环的用户账户余额间支付除外)。
在前端,牌照赋予他们拓展线下商户的职能,哪怕是在监管正式点头前抢跑的二维码支付,也应由他们直接和商户连接、布放二维码或扫码机具,亦即商户将交易数据上送给他们。
但线下商户多如牛毛,一家一家拓展显然耗时耗力,且需要极其庞大的团队。巨头们流量定江山,对待太“重”的业务链条,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外包模式:交给各合作代理商。只是这些实际接触了结算资金的、扮演着收单角色的代理商中,存在着不少“无证机构”。
从用户的视角来看,我们在一些小店小铺扫移动支付巨头的二维码收单码(包括主扫或被扫模式),或是小餐馆贴在桌上的那些用于点菜付费的二维码,据知情人士估算,其中9成以上均遁入了“外包收单+二次清算”的灰色链条。也就是说,我们扫码的交易信息从手机APP传至商户后,并非直接上送给移动支付巨头们,而是首先去了外包商那里;而清算的资金链条从上至下正好相反,但也同样会经过这些外包商。这也是为什么不少用户在扫码时会识别或跳转诸如“收钱吧”这类支付平台。
“这些代理商就像是清算流程中的‘二房东’,有些‘二房东’会在当中截流资金,搞个T+2、T+3……再把资金结给商户,他就在当中吃资金沉淀的利息或做理财,个别‘二房东’甚至发生了卷款跑路。”一名接近监管的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屡见最后收不回资金的商户去监管部门信访。
“持牌收单机构除了申牌时就经过了资质审核,此后还要接受日常监管,比如要定期给属地管理的央行分支机构上报材料、接受监管定期‘家访’等;而无证机构则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该人士并称。
这一点,是本次监管密集发文的整治重点之一。217号文全文重点就在于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在2017年12月底前通过持证机构自查是否有与无证机构的合作,并自断接口;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央行分支机构组织检查。
296号文也明确了支付机构向客户提供二维码付款服务的,应当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支付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当分别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和网络支付业务许可。
没牌照的,不是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
交易链条与财技
如果外包商是持牌收单机构,这样的链条是否合规?答案也是否定的。央行早已有文明确,支付机构之间是禁止直接连通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然支付机构之间不可相同,那就在中间架一道“通道”、借一个壳。“支付‘直行道’”系列上篇中提及的民生银行厦门清算中心、中信银行深圳相关业务部门等商业银行的蹊跷角色,正在于此,他们把移动支付巨头的接口放给下游各收单机构,以便让商户有聚合支付可接入,而他们本身却实际承担了跨行跨法人机构的清算职责,接近于清算组织的角色。
上述接近监管人士的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近期监管正在对此展开铁腕整治。281号明确要求了关于支付接口集中管理、不得违规开放交易接口的规定。296号文首度明确了二维码支付的规范,指出银行业或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涉及跨行交易时,应当通过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
有市场评论称,监管密集发文、规范落地,意味着以代扣名义行清算之实的银行系清算大军全军覆没。
既然存在违规成本,那原来隐匿的灰色二维码交易链条为何会打通?除了支付巨头们四处存放的备付金让银行们动了心之外,更重要的是这根链条里“雁过拔毛”的财技。
一名接触过此业务的支付机构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透露,这根交易链条里的手续费分成,是层层加成的。比如,移动支付巨头向“通道银行”收1.8‰~2‰的手续费,“通道银行”向外包收单机构收2.5‰~3‰,外包收单机构再向商户收取5‰左右。
此外,接触得到数据、拥有流量的入口、有可能获得资金沉淀,也是互联网商业环境下的重重诱惑。其中,数据和流量打开了无尽想象空间,曾有一家为移动支付巨头放接口的支付公司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他们的下一步商业模式,是依托交易数据撮合“POS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