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银保会的诞生,银行理财监管办法的制定是否也将上交央行,目前市场尚不得而知。不过,业内人士指出,监管涉及很多具体业务的规章制度,对于这些制度的设计,离市场越近越好。预计银保会未来会保留大部分部门法规的制定权,只是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及即将起草的金融控股公司法等重大法规的制定移交给央行牵头。
此外,曾刚指出,《方案》中所指的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可能如银行业巴塞尔协议Ⅲ一类的整套监管制度,这类制度的制定确应划入央行。事实上,目前央行针对商业银行所执行的央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其中对资本的要求以及逆周期指导思想,与新巴塞尔Ⅲ监管要求一致。
第一财经记者从国有大行某地方分行了解到,在2016年票据大案乱象四起时,地方金融机构几乎每个月都要接受当地央行、银监局的轮番检查,而汇报的监管材料却是同一份,这种监管重合的现象将随着银保会的诞生而有效减少。
“郭旋风”席卷保险业?
郭树清虽然出任银监会主席仅一年多时间,却已被称为“郭旋风”,主因是他出任主席后,治理银行业乱象的监管文件就频频下发,犹如旋风。
市场高度关注,随着银保会的诞生,监管旋风是否会席卷保险行业?其实,风暴已经不远了。例如,银监会1月6日下发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金融产品可以持有上市商业银行股份,但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合计不得超过该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按照上述5%的持股比例,部分保险资管计划目前超过了这一上限。目前,《办法》已经下发两个月,但整改步伐尚未迈出。
今年初,郭树清在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措辞严厉地指出:“银行业当前的主要问题是规范的股东管理和公司治理没有同步跟上。比如,有的股东甚至把银行当作自己的提款机,肆意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此外,对于少数不法分子通过复杂架构、虚假出资、循环注资,违规构建庞大的金融集团,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随着此次银保合并,监管层对于整改上述乱象将更有力度。不过市场人士指出,也需要防范因此所引发的市场波动。
此外,朱俊生指出,保险作为非银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差别还是很显著的。即便监管部门合并,在新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部可能仍有必要分部门监管,因此,在其内部如何设置银行、保险的具体监管部门以及建立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非常重要。如何分、分到什么程度、如何整合共性的监管部门,提升监管效率,仍需要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