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已经由医保基金支付76.5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60.8%。
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稳步推进,备案人数和直接结算量持续快速增长,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2018年5月31日,国家平台备案人数257万,较上月增加12万。5月日均备案3871人。
在全国所有省级平台、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的基础上,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继续增加,数量达到9487家,比上月底增加207家。基层医疗机构覆盖范围继续扩大,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072家,比上月底增加182家。其中,北京市有673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这项服务。
截至5月31日,国家平台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50.2万人次,医疗费用125.9亿元,基金支付76.5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60.8%。
今年1至5月,国家平台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5.4万人次,是上年全年结算量的2.4倍;医疗费用87.6亿元,是上年全年结算费用的2.3倍;基金支付52.9亿元,是上年全年基金支出的2.2倍;基金支付比例为60.4%。
人社部提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