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董明慧:对北京市城乡低保、低收入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标准进行调整。门诊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000元调整到6000元;住院救助比例从70%调整到80%,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万元调整到6万元;承担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押金减免比例和减免额度参照调整后的住院救助标准执行;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从75%调整到85%,全年救助封顶线从8万元调整到12万元。通过调整医疗救助标准,提高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水平。
问:药品阳光采购能给患者带来哪些实惠?
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作为北京市药品采购的新机制,“阳光采购”是在原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基础上,坚持以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方向和质量、需求、价格相统一的采购原则,针对市场供应充足的常用药品,动态联动全国省级采购最低价格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引导北京同类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对于低价短缺药品则不再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通过市场的价格作用保证临床药品供应。
例如,降血脂药“阿托伐他汀钙片”,2015年在北京市销售的主要2个品牌(进口产品“立普妥”和国产产品“阿乐”)的采购金额达8.24亿元,阳光采购后采购价格分别下降了9.76%和11.47%,仅这2个药品就可节约采购费用8300万元。
问:“阳光采购”后能保证药品的质量不下降吗?
北京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梁洪:在阳光采购过程中,将药品质量作为评价药品的第一要素,对存在发生严重药害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在北京地区屡次发布严重违规广告的企业和查实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以及生产环节抽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品种,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纳入不良记录。制定了包含11个大项的药品质量百分评价体系,这些指标及评价结果,都将对医疗机构予以公布,并在医疗机构遴选本单位用药时,要求必须注重产品质量,参照质量分值,鼓励质量可靠、疗效确切的药品持续稳定的供应。
食药监局将加大药品质量抽验力度,提升药品质量监控能力。同时,与卫生计生委建立药品价格调整信息沟通机制,对降价幅度调整较大的品种,开展有针对性地抽验工作,监控此类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价格降低后质量不降低。
问:今后所有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常用药品都能在社区医院拿到吗?
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此次医药分开改革,社区与大医院在可采购品种上实现了统一,社区能够采购到大医院的所有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将原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平台合二为一,实现采购目录的上下一致,为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方便患者就医取药。
用于降低血糖的“格华止”(二甲双胍片)以前因政策限制不能进入基层医疗机构销售,本次阳光采购后患者可在家门口的基层机构就医取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