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了民政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情况。 人民网 池梦蕊摄
人民网北京1月29日电 (池梦蕊 孟竹)今天上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了民政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情况及2017年北京民政的那些“NO.1”。
北京民政执法首创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2017年6月2日,北京市民政局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北京市民政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开始启用简易处罚程序,这意味着民政执法走进简易快速时代。截至目前,简易程序推出处罚示例78项,占全部民政行政执法职权142项中的55%。
目前走简易程序的78个处罚示例中,每一个示例都对应了一个编号、违法事项的名称、具体违法行为描述、违法情节、处罚决定、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等内容,可以为执法人员在处罚过程中提供详细的指导和依据。下一步,民政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还将继续扩大覆盖范围。
点评:此《规定》一方面有效提高民政执法的效率,第一时间查处违法行为,及时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让被执法对象少跑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于民政执法工作人员来说,能够有效节约执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利于规范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维护首都民政执法的良好秩序。
全国第一部《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地方性标准发布
2017年9月14日,《社区管理与服务规范》正式发布,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社区管理与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标准。社区作为城市治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治理的最基本单元,越来越受到理论学界和公共管理部门的重视。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市民政局首次将多年以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化、标准化的形式规范下来,主动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绘制了全国第一个社区建设的清晰蓝图,成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首善标准。
该《规范》针对居民群众关心的社区安全、社区环境、社区服务,对社区组织应提供的社区治安、环境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文化教育等服务项目配置和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界定,给居民群众提供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的社区环境。
点评:科学规范的社区标准化体系,将会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精细化水平。
北京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将首次同步开展
2017年9月22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北京市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的议案,决定将北京市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由2018年调整到2019年,与北京市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同步开展。
北京市现有村民委员会393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3084个,村民委员会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前后相差一年,每三年就有两年要组织基层换届工作,导致了基层组织换届工作频繁、选举任务重、成本高等问题。北京市根据自身工作基础,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对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审议。目前,我市城市社区户代表以上选举比例达到48.15%,农村直接选举比例达到100%,城市基层自治组织两委“一肩挑”比例达到67.47%(其中城市社区70.63%,农村64.3%)。
点评:此举统一安排部署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利于实现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效对接,统筹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全国第一个特别法人“身份证”
2017年11月3日,民政部部长黄树贤为东城区东华门街道韶九社区居委会主任吴祥明颁发了全国第一个特别法人“身份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目前,全市7014个村(居)委会均已取得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为开展民事活动、服务居民铺平了道路。之前,由于法律没有明确村(居)民委员会的法人主体地位,无法为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约了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经济活动事项的正常开展。
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