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4日电(池梦蕊)4日下午,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上,北京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文资办、市文促中心等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北京市老旧厂房保护利用的现状和典型案例,并就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据北京市文资办主任赵磊介绍,《意见》聚焦痛点、难点问题,制定了六条重点政策条款,特别是提出了5年过渡期政策,提出通过“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来解决改造建设“审批难”问题,并明确了有关申报办理程序。此外,在加强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服务管理等方面,《意见》也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记者从现场了解到,除《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以外,去年以来,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还相继制订了北京市文创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市级文创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推进文创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支持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办法、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产业扶持政策。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野霏表示:“在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过程中,首都的新闻出版影视事业的服务设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空间不足和设施陈旧。我们将充分利用挖掘这些老旧厂房的文化内涵和利用价值,有效缓解实体书店和电影院线空间不足、设施陈旧的问题,提升首都实体书店和特色影院的管理服务水平。”
据王野霏介绍,在《北京市多厅影院建设补贴管理办法》中规定,利用老旧厂房改建影院达三个以上影厅平均座位不少于80个,单厅的座位数不少于70个、年票房收入200万以上,对于符合条件的放映厅每厅补贴100万元,补贴力度比较高。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可以在每年7月份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截至去年11月,全市各区已腾退老旧工业厂房242个,总占地面积2517万平方米,其中待保护改造利用的老旧厂房占总数的七成。下一步,北京将全面启动老旧厂房普查登记、评估认定、规划编制等工作,加快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推动《意见》尽快落地实施、释放效能。